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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法律學好(熊秉元) 22 Jun 2011, 12:00 am
隔行通常如隔山,但是有時旁觀者清;在日常生活裡如此,在學術發展上也是如此。 嚴格地說,我對法律條文的了解有限。如果參加司法官考試,肯定應付不了錙銖必計的考試題目。 然而,因緣際會,我對法學稍有心得:在學校裡講授「法律經濟學」這門課,已近20年。在法學的刊物上,發表了不少論述;在「司法官訓練所」,多次應邀擔任課程講座;《熊秉元漫步法律》一書,得到2003年金鼎獎,是當年社會科學類最佳著作。 最近利用學術休假,訪問多所大陸高等院校;在名列前茅的法學院裡,教密集課程或發表演講。面對的碩博士生(和老師),都是層層篩選而出,法學界的菁英。然而,由他們的反應裡,我覺得有點意外。課程結束後的報告裡,很多人表示:好像發現了法學的新大陸;一個月所學所得,比過去7年還多;當公平正義的這塊聖碑轟然倒塌之後,才看到後面被遮住更寬廣的世界!而且,有類似反應的,不只是大陸法學界的學子;在台大的課堂裡,反應也是如此。 為什麼?無論中外,法學有著光榮高貴的傳統;投身於法學的男女老少,無不以捍衛公平正義自我期許。可是,引以為傲的法學思維,一旦面對另一個學科的請益(挑戰),為什麼卻捉襟見肘、窘態畢露呢?
詳全文:把法律學好(熊秉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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