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時報【江靜玲/倫敦九日電】
前美國聯邦儲備理事會主席葛林史班(Alan Greenspan)表示,全球將會遭受另一次金融危機的打擊。他在接受英國廣播公司(BBC)專訪時指出,「危機將重新上演,但會和上次不一樣。」
葛林史班說,他曾預測,崩盤是長期繁榮後的一項反應。金融危機的形式各式樣,但都只有一個基本的根源。這個根源,就是「人類的本性」。
當人們處於長期繁榮中時,很自然地認為繁榮會繼續下去。葛林史班表示,儘管銀行家們都知道金融市場的風險,但絕大部分的人都認為自己能發現危機的導火線,並能及時脫身或導正誤失。
葛林史班指出,此次的全球金融危機,導火線在於美國次級房貸問題。但他認為,即使沒有美國的次級房貸因素,遲早也會有其他引發危機的催化劑出現。
葛林史班坦承,英、美兩國是這次全球金融危機受創最慘重的國家,但他分析,由於英國經濟比美國全球化,所以英國比美國受到的打擊更大,復元時期也將更長。
掌握美國經濟大權十八年,一度被視為能左右市場的葛林史班,否定外界對他在位期間未能防範此次金融危機的批評,認為自己對全球金融問題沒有任何責任。他表示,「除非人性改變,否則我們今後還會有不同形式的危機。」他強調,除了人性類同,沒有一次的金融危機是一樣的。
江靜玲/倫敦九日電
根據本周以來多項統計和研究報告,英國已漸擺脫二次世界大戰以來最嚴重的經濟衰退。
九日出爐的最新研究指出,英國就業市場八月出現小幅成長。這是英國十八個月來,就業市場首次呈現成長。
英國國家統計局(ONS)的數據則顯示,今年七月英國工業生產成長了○.五%,其中以製造業成長最顯著。股市也出現反彈上漲,金融時報指數八日衝上五千點。創下雷曼兄弟破產一年來最高紀錄。八月房地產出售率則比去年同期上升了五三%。
2009年12月22日
投資保單 免稅假期多一年
【經濟日報╱記者陳美珍/台北報導】
投資型保單課稅本周可望定調,財政部決議將投資型保單的投資帳戶收益,排除在人身保險的免稅範圍之外,不過,將「先修法、後課稅」,最快100年後實施。
根據此一原則,投資型保單未修法前均屬「保險給付」,即使明(99)年起海外所得課徵20%最低稅負所得稅,投資型保單投資收益將多享有一年免稅假期。
財金兩部會已達成共識,修法之後,屬於投資帳戶收益的生前給付,須回歸依投資標的性質課徵所得稅;死亡給付則只有適格保單可享全額免課遺產稅。這項課稅原則將不溯及既往,只有新保單才適用。
行政院賦稅改革委員會本周五(24日)將對投資型保單課稅進行最後一次委員會議,財政部仍就適格保單(即保單價值中的保障大於投資)屬於投資帳戶部分的適格保單,提出三種課稅建議,包括:全部免稅、部分免稅、全部課稅。多數委員傾向應視同保險給付准其全額免稅。
據指出,本周五的委員會議將採取所得稅與遺產稅切割處理的課稅原則,死亡給付免稅之下,投資型保單投資帳戶生前給付,將會回歸所得稅法,視投資標的性質徵免所得稅。但民國100年以前,投資型保單不分保障或投資均屬保險給付,一律享有免稅。
投資型保單因課稅原則遲遲未確定,長期處於免徵所得稅與遺產稅狀態,為目前最具投資優勢的投資工具。
財政部原本有意要在賦改會對投資型保單做成課稅決議後,以發布行政命令方式,最快今年底之前,就要對投資型保單的生前給付收益課徵所得稅。
但因金管會堅持必須先修法,才能對投資型保單的投資帳戶收益課徵所得稅,財政部也已同意,預備年底提出所得稅法修正案,將投資型保單的投資帳戶收益排除在人身保險的免稅範圍之外,最快100年實施,101年5月時,投資型保單的投資帳戶收益才需申報繳稅。
根據財政部規劃,投資型保單投資帳戶收益回歸所得稅法後,凡是投資標的依法免徵所得稅者,如:證券交易所得、海外投資收益,可享免稅。未來須被納入課稅的投資帳戶收益,僅有全年逾27萬元的金融機構存款利息與股利所得,另外連結的投資標的為債券者,則按10%稅率分離課稅。
投資型保單課稅本周可望定調,財政部決議將投資型保單的投資帳戶收益,排除在人身保險的免稅範圍之外,不過,將「先修法、後課稅」,最快100年後實施。
根據此一原則,投資型保單未修法前均屬「保險給付」,即使明(99)年起海外所得課徵20%最低稅負所得稅,投資型保單投資收益將多享有一年免稅假期。
財金兩部會已達成共識,修法之後,屬於投資帳戶收益的生前給付,須回歸依投資標的性質課徵所得稅;死亡給付則只有適格保單可享全額免課遺產稅。這項課稅原則將不溯及既往,只有新保單才適用。
行政院賦稅改革委員會本周五(24日)將對投資型保單課稅進行最後一次委員會議,財政部仍就適格保單(即保單價值中的保障大於投資)屬於投資帳戶部分的適格保單,提出三種課稅建議,包括:全部免稅、部分免稅、全部課稅。多數委員傾向應視同保險給付准其全額免稅。
據指出,本周五的委員會議將採取所得稅與遺產稅切割處理的課稅原則,死亡給付免稅之下,投資型保單投資帳戶生前給付,將會回歸所得稅法,視投資標的性質徵免所得稅。但民國100年以前,投資型保單不分保障或投資均屬保險給付,一律享有免稅。
投資型保單因課稅原則遲遲未確定,長期處於免徵所得稅與遺產稅狀態,為目前最具投資優勢的投資工具。
財政部原本有意要在賦改會對投資型保單做成課稅決議後,以發布行政命令方式,最快今年底之前,就要對投資型保單的生前給付收益課徵所得稅。
但因金管會堅持必須先修法,才能對投資型保單的投資帳戶收益課徵所得稅,財政部也已同意,預備年底提出所得稅法修正案,將投資型保單的投資帳戶收益排除在人身保險的免稅範圍之外,最快100年實施,101年5月時,投資型保單的投資帳戶收益才需申報繳稅。
根據財政部規劃,投資型保單投資帳戶收益回歸所得稅法後,凡是投資標的依法免徵所得稅者,如:證券交易所得、海外投資收益,可享免稅。未來須被納入課稅的投資帳戶收益,僅有全年逾27萬元的金融機構存款利息與股利所得,另外連結的投資標的為債券者,則按10%稅率分離課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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