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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長廷給緋聞帶」 陳春生扯謊判8月 11 Jun 2011, 12:00 am
 【王吟芳、張麗娜、唐鎮宇╱連線報導】1998年謝長廷與吳敦義競逐高雄市長期間,高市前議員陳春生公布所謂吳敦義緋聞錄音帶,陳後於2006年指稱該錄音帶為謝長廷所提供,高市府前參事林宏明也在2008年做同指控。謝因此狀告2人違反《選罷法》及偽證,高雄地院認定錄音帶是林宏明拿給陳春生,昨判陳春生8個月、林宏明1年2個月徒刑,均褫奪公權2年。 對此,陳春生昨說:「我一定上訴到底。」謝長廷昨透過辦公室表示,真相只有一個,這是遲來的正義。吳敦義昨晚在立院備詢,無法得知回應。
詳全文:「謝長廷給緋聞帶」 陳春生扯謊判8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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