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最近在123團購網上買了很多東西,都是最低三折的美食、娛樂等優惠。你也來試試吧!

2011年5月5日

<<蘋果日報>>頭條要聞: 夫失蹤 妻不能擅過戶其房產

<<蘋果日報>>頭條要聞
<<蘋果日報>>頭條要聞

夫失蹤 妻不能擅過戶其房產
5 May 2011, 12:00 am

讀者熱心問:
朋友的老公失蹤近一年,已至警局報失蹤人口。他留下一些債務,近日朋友收到存證信函催繳電信費,請問需回覆此信函嗎?因房子是老公的名字,如果費用不繳會被聲請假扣押嗎?他失蹤後房貸一直是朋友繳納,如果他仍避不出面,朋友可否將房子過戶至她名下?
律師蘇勝嘉答:
收到存證信函表示電信業者欲用以保存證據,未來訴訟可證明已通知其夫催繳,若電信業者證明他確有欠繳並勝訴,即可聲請民事執行處拍賣假扣押所查封其夫財產。建議在對方未提訴訟前,先保留存證信函靜觀其變。

詳全文:夫失蹤 妻不能擅過戶其房產



You are receiving this email because you subscribed to this feed at blogtrottr.com.

If you no longer wish to receive these emails, you can unsubscribe from this feed.

沒有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