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扛父債不知情 可舉證限定繼承 29 Apr 2011, 12:00 am
讀者范先生問: 兄拿父親房屋抵押貸款,父親是連帶保證人,兄生意失敗房屋被拍賣,兄嫂離婚。父兄相繼去世後,我突接法院強制執行令,扣薪水三分之一,才知房屋仍有欠款未還清,我又未拋棄繼承且過了時效,無法提出異議。因銀行委外處理此事,委外公司態度強硬,不知是否可和原銀行協商? 謝岳龍律師答: 二○○九年五月二十二日《民法》修正前,逾期未辦理拋棄繼承或限定繼承者,須概括承受被繼承人財產上的一切權利義務,但修正後已將繼承制度由「概括繼承」改為「限定繼承」。
詳全文:扛父債不知情 可舉證限定繼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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