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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間異語:卑劣的歧視 讓母親淪為黑戶 15 Apr 2011, 12:00 am
 Q:為什麼台灣的「黑戶」問題一直存在? A:台灣對於外國人跟台灣人的婚配配偶,有好幾重規定。這些外配好不容易備齊結婚文件入境,必須在15天內辦理ARC(意指:外僑居留證),滿3年,外配還得先放棄原國籍,才能取得台灣身分證,前後得花4年。很多外籍配偶,都不知道要申請ARC,又沒有政府單位給他們資訊,漏掉一個步驟,就變成黑戶。 馬來西亞的李先生,在台灣有老婆,也有合法婚姻,當初他從香港要來台灣前,我們的外館在他的護照蓋上一個「禁止轉為依親居留」,兩個月後,他被告知必須離開台灣,他到處陳情,結果被外事警察勸返。還有一位印尼配偶嫁來台灣,她先生是布農族,夫妻倆不懂這些資訊,就在山上生小孩。當這位黑戶媽媽發現問題時,護照也過期了,她唯一辦法就是重回母國,再來一遍。還有一位阿根廷媽媽,她先生跑船到阿根廷,把她娶回台灣後,兩人也不知道怎麼辦,她沒錢回阿根廷,只好繼續逾期。
詳全文:人間異語:卑劣的歧視 讓母親淪為黑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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