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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4月17日

<<蘋果日報>>頭條要聞: 可罰150萬 徵才遇胖男 竟誆「已找到人」

<<蘋果日報>>頭條要聞
<<蘋果日報>>頭條要聞

可罰150萬 徵才遇胖男 竟誆「已找到人」
17 Apr 2011, 12:00 am

【楊雅靜╱新北報導】新北市一名胖男日前分到兩家公司應徵,均遭對方以「找到人」回絕,他懷疑身材遭歧視,便自行蒐證,刻意再去電其中一家公司詢問,對方竟回覆「還在找人」,他氣得向勞工局提出申訴;勞工局表示,依《就業服務法》規定,不得以年齡、性別、外貌限定就業條件,否則可開罰30萬至150萬,新北市去年有1000多件家廠商涉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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